程序執行案號 | (2019)湘0104執恢2027號 | 審理員和手機 | 姚俊0731-89836273 |
標底物命名 | 坐落廣東藥科大學附屬第三市岳麓區近湖二路2號湖墅嘉園1-6棟1202號(權證手機號碼:716139135) | ||
前提闡明 | 1.標物位于地(即為何人存放) | 上海市岳麓區近湖二路6號湖墅嘉園1-6棟1202號 | |
2.產權證證是不是原創?原創在什么地方? | 有,抵押擔保建行處 | ||
3.有何鑰匙?如需拍攝技巧錄相和看樣關聯何人? | |||
4.依規查封原因(是否需要院方首封或是不是房產加工權限控制) | 本校已封禁,有救治權 | ||
5.可有租借?(租借的范圍,租借貸款時間,商鋪出租費總金額,商鋪出租費付款的起止年月日,租借委托合同,租戶昵稱,貫籍及手機 聯系手機 等) | 無 | ||
6.可有最優消費權? | 無 | ||
7.一些想要講解的環境 |
暫無房屋內部圖片
所在小區:中建梅溪湖壹號